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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6-3-15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
2.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3.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4.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5.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6.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7.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9.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二、2016年年度工作任务
1.实施兜底保障工程,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贯彻中省《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配合实施《宝鸡市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方案》,落实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单独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基本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按照中省统一安排部署,指导县区残联做好摸底核查工作,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为残疾等级为1-2级且需要经常照护的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落实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特惠补贴政策,使3.5万名残疾人受益。
2.实施精准扶贫工程,加快残疾人脱贫步伐。在认真比对核查的基础上,主动配合扶贫部门,及时做好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工作,扎实推进扶贫基地带动功能强化工程,建成3个省级扶贫基地,4个省级工艺品基地,10个市级扶贫基地,2个市级就业基地。通过项目带动、辐射带动、入股分红等形式,扶持2000名残疾人实现脱贫。
3.实施培训就业工程,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建成4个省级残疾人培训基地,继续推进残疾人培训就业提质增效工程,实施培训就业一体化,实行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效果。年内完成残疾人或其子女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3000人,新增就业残疾人1000名,扶持自主创业、个体就业残疾人360名。提升建设2个省级盲人按摩示范机构,对57家已建盲人按摩店进行甲、乙、丙等级评定,新增10户盲人按摩连锁店,带动和吸纳盲人实现就业。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工作,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用人单位给予奖励,鼓励用人单位开发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岗位。建立残疾人就业和求职信息平台,根据残疾人的自身特点和技能水平有针对性的推荐就业。对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机构)按安置残疾人数给予扶持,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试点工作,支持福利性企业发展壮大,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和吸纳更多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帮助残疾人增收脱贫。创建宝鸡市残疾人电商联盟,吸纳有互联网条件的残疾人广泛加盟,形成“互联网+残疾人服务”电子商务创业就业示范基地。依托刘一手心火锅残疾人就业基地,努力创建宝鸡市爱心公益助残安置残疾人就业示范一条街。
4.实施康复关爱工程,预防残疾的发生发展。巩固残疾预防体系建设综合试点成果,完善残疾发生随报系统,积极拓展残疾预防新的领域项目,鼓励医疗科研等机构合作开展低视、弱视、成年人耳聋等病症致残原因分析和残疾预防研究。重点提升4个省级残疾人示范康复中心规范化建设,打造5个市级残疾人示范康复中心和26个标准化社区康复示范站。继续实施股骨头坏死患者康复医疗救助工程。对1000名有强烈康复意愿,并具有较大康复潜力和价值的因脑卒中疾病而导致肢体功能障碍的患者,实施康复关爱救助补贴。结合精神病慢病门诊补贴政策,为患者提供服药补贴。为每名需住院治疗的合疗或城镇居民患者(职工医保、低保患者除外)提供每年一次住院医疗康复救助。积极推进宝鸡市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在满足6岁以内听障、智障、肢体(脑瘫)、孤独症儿童救助的基础上,对7-14岁有强烈康复愿望和康复潜力,且训练期间家长配合积极的智障、脑瘫儿童实施康复训练救助全覆盖。
5.实施幸福安养工程,提升托养服务水平。继续抓好全省残疾人托养服务4个甲级示范机构创建工作。开展集中托养机构补贴试点,对托养机构按人员给予经费补助。继续推进居家托养补差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扩大居家托养补贴发放范围,将政府购买服务扩大到全市所有县区。加快宝鸡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探索医养结合发展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工作。对175家依托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的残疾人日间照料站进行提升改造,帮助残疾人实现老有所养、居家幸福安养的梦想。
6.实施组建提升工程,打牢残联各项工作基础。进一步推进示范创建和后进整建活动,力争全市镇(街)残联和村(社区)残协综合考评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指导千阳、扶风完成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任务。强化对残疾人专职委员的管理,建立严格考核制度,试行末位淘汰制,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残疾人协会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组织协调及信息采集作用,对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出台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申领办理工作。指导市级各残疾人协会进行法人注册,以独立主体来开展各项慈善募捐、爱心助残活动,使协会更加有活力,更好地服务于残疾人。开通网上信访服务工作,督促县区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更好地保障残疾人权益。在渭滨、岐山等县区继续开展村(社区)志愿助残试点工作。加大对市彩虹桥助残服务中心的扶持力度,推动志愿助残服务常态化、规范化。
7.实施智慧残联工程,加快残联信息平台建设。开通12385服务热线,建立集指挥中心、信息中心和资料中心为一体的全媒体信息化服务平台,利用残联组织服务网络,通过微信、邮件、语音等方式,畅通残疾人诉求通道,实时为残疾人提供政策咨询、便捷服务和需求受理、交流互动等业务。建设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库,为精准做好残疾人服务提供准确翔实资料,创新残疾人管理方式,提升残疾人信息化服务水平。
8.实施文体助残工程,提高残疾人社会参与意识。提升视障阅览室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组织开展好残疾人文化周系列活动,继续扶持残疾人文化产业,做大做强飞翔艺术团、阳光秦腔团、阳光合唱团等残疾人文艺团体。组建宝鸡残疾人文联,繁荣残疾人文化艺术创作。举办宝鸡市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特奥运动会,充分挖掘残疾人竞技体育潜力,不断丰富活跃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加强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和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建设,组织开展残疾人健身周活动,推广普及残疾人体育健身项目和健身方法,进一步活跃残疾人健身体育、康复体育。
9.实施辅具服务工程,满足更多残疾人适配需求。在“十二五”基本型辅具全覆盖的基础上,建立市级辅具配送中心,县区全面建成辅具服务站。实施好中省彩金辅具、民生工程辅具、七彩梦儿童辅具、重度残疾人辅具等项目,实行免费配发和补贴配发相结合的形式,按需提供辅具服务。培训辅具服务人员,提升服务水平。
10.实施宣传提升工程,营造扶残助残良好氛围。继续办好《宝鸡日报》“阳光天地”专版和宝鸡电台专题节目,进一步提高质量和水平。在宝鸡电视台开办“阳光天地”助残专题节目,加大对全市残联系统特色亮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典型人物和事迹的宣传力度。对市残联网站、政务微博和微信进行改版扩容,支持各县区办好各自网站,不断扩大残联对外影响。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营管理方式
宝鸡市残疾人联合会
事业
参公
宝鸡市残疾人托养中心
事业
全额
宝鸡市残疾人劳动服务就业中心
事业
自收自支
 
四、单位人员、资产情况说明
 
单位名称
编制数
实有在职
人数
离退休
人数
资产总数
宝鸡市残疾人联合会
18
22
15
142.64万元
宝鸡市残疾人托养中心
11
10
4
 
宝鸡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8
8
 
 
五、2016年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16年部门收入总计2978.1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70.15万元,上年结转2508.03万元。2016年预算支出总计2978.18万元,基本支出400.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9.8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7.68万元,个人家庭补助102.65万元,项目支出2578.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358.7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71.34万元。基本支出是按照2015年底在册人员进行测算;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根据单位在职人数和财政核定的人均公用经费标准测算填报;项目支出是按照部门当年开展的专项工作任务而确定。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15万元。其中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85.0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7.23万元,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14.15万元,残疾人事业行政运行209.25万元,残疾人康复74.46万元。
    项目支出:行政运行20.22万元;残疾人康复24.88万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1940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382.5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44万元;其他支出47.96万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2016年继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201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7万元,2016年预算支出0.69万元,比2015年下降1.42%。2015年会议费预算支出4.5万元,2016年预算支出4.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经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宝车改办发〔2015〕63号),市残联保留1公务用车,1辆特种车,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费为2万元,2016年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