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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中华人民共和国 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出台啦!



发布日期:2019-3-20

 日前,宝鸡市残联联合市卫计局联合下发了《宝鸡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该《细则》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2017年5月联合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和省残联会同省卫生计生委2018年6月印发的《陕西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的,该《细则》共五章三十四条,11个附件,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细则》从残疾人证的申办、核发,残疾评定,变更、补办、换领、迁移和注销,管理等方方面面做了详细的规定,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同时也减少了残疾人在办证过程中的环节,为残疾人及其亲属提供了更多的方便,使县(区)残联工作开展更加顺畅。

《细则》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残疾人证管理方面的根本依据。

 

 

                          审核:张永鹏  供稿:吴雅强  编辑:秋海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