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宝鸡市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9-9-30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托养、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环境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6.拟定和实施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7.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会组织。

9.开展残疾人事业交流与合作。

10.开展残疾预防工作。

(二)机构设置

宝鸡市残疾人联合会为参公事业单位,共设四个科室和二个下属事业单位。

办公室:负责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和内外联系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信息统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等机关行政事务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教育就业科: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残疾人社会救助临时救济的特惠保障政策组织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扶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特殊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扶残助学项目

康复科:实施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推进全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工作推动残疾预防及残疾人社区康复开展残疾预防与残疾人康复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业务工作实施各类残疾儿童康复项目

组织维权科:负责残疾人组织建设负责全市残疾人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的筹备工作调查和掌握残疾人状况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组织开展自强与助残先进评选表彰工作指导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及基层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指导开展各级残疾人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开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规协助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的议案提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律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负责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推进工作调查研究残疾人问题及与残疾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政治社会问题研究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理论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宝鸡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承担制定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计划,对智力、精神以及重度残疾人实施托养服务,培训托养护理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指导托养机构业务建设;承担全市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开展盲人按摩服务,指导和管理全市盲人按摩行业。组织盲人按摩人员学习按摩理论和技术,举办各种学术活动,加强省内外按摩学术界的交流,不断提高我市盲人按摩技术水平;负责盲人按摩人员业务培训、职称评审、晋级、办证等工作

宝鸡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未纳入财政基本预算):承担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承办残疾人职业培训技能竞赛等工作配合组织实施残疾人就业工作项目承担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市残联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残联七代会部署,以“精准脱贫、精准康复”为重点,精心实施“特惠保障、康复服务、幸福暖心、强基育人、文体提升”五大助残关爱工程,持续改善残疾人民生,不断提升残疾人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紧贴现实需求,大力实施五大助残关爱工程
    
特惠保障工程。慰问和临时救助1.3万名困难残疾人。分别为6.7万名困难残疾人和2.8万名1-2级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为796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项目,户均补贴5000元。为1936名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每人发放了260元燃油补贴。为2485名专委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施阳光增收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精准帮扶484名困难残疾人家庭。培训残疾人2569名,新增残疾人就业1098名。为3.2万名残疾人落实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优待政策,每人每年补贴100元。成功举办第四届宝鸡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队参加第六届陕西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19名选手参加14个项目比赛,我市获团体总分第三名。资助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大学生1017名。建成省级扶持的60多个残疾人扶贫、培训、就业示范基地和盲人按摩示范店。
    
康复服务工程。联合省第四人民医院、西安工会医院、西安中医脑病医院和宝鸡市妇幼保健院深入13个县区,为有康复需求的儿童进行会诊评估,复筛康复救助项目适应症患儿。组织基层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和市精准康复服务技术指导组专家参加中省残疾人康复、辅具服务专题培训班。联合市卫计局在市妇幼保健院成立宝鸡市儿童康复中心,为110名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训练救助。1360名持证精神残疾人享受服药补贴,为354名有住院需求的精神残疾人提供一次免费住院康复救助。为残疾人适配假肢、矫形器、基本型辅助器具和重度残疾人辅助器具3097件。围绕“预防残疾,从我做起”主题开展了全国第二个“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
    幸福暖心工程。大力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抓好助力脱贫攻坚残疾人集中托养行动,为1551名残疾人提供政府购买托养服务。新办残疾人“爱心卡”1120人次,为全市550余名残疾人首次办证进行残疾鉴定补贴8万元。
    
强基育人工程。继续为502名残疾人专委及康复协调员和1729名村级专委按月发放工作补贴。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印发《宝鸡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召开市级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工作推进会,掌握了解工作现状,研究推动了协会工作。第九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市肢残人协会举办肢残人脱贫奔小康经验座谈会,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了残疾人就业脱贫工作。指导市智协举办“安心工程”推介会暨第十六次特奥家庭论坛,宣传推广了针对智障人士设计的家庭意外和疾病公益性商业保险项目。市聋协举办了“情暖金秋,爱在重阳,敬老爱老”为主题的口腔健康讲座及诊查活动,增强了聋人朋友口腔保健意识,活跃了聋人的社会生活。第34个国际盲人节,市盲协组织盲人代表、残疾人志愿者开展了爬石鼓山、游东湖、走访慰问等庆祝活动,让社会各界了解、尊重、关心盲人。市肢协联合市智力运动协会举办了肢残人象棋比赛,丰富了残疾人文化生活。支持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和彩虹桥助残服务中心,开展了“春运帮帮盲”、爱心助学、残疾人社会融入、无障碍观影等系列志愿助残服务,进一步弘扬了关爱残疾人的社会文明新风尚。
    文体提升工程。选调王婷、樊雪等4名残疾人运动健儿参加游泳、射击射箭等项目集训,积极备战全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七届特奥运动会。我市特奥运动员杨乐当选2018-2019届东亚区区域中国特奥会信使,并作为中国唯一的运动员代表赴多米尼加共和国参加特殊奥林匹克全球运动员代表大会。联合市教育局在市特殊教育学校建成市级残疾人特殊文艺人才基地。组队代表陕西省参加2018年全国特奥乒乓球比赛,获3金、1银、4铜、混合团体第六名的好成绩和体育道德风尚奖。应邀参加北京“2018年十省市特奥联谊活动暨第十二次全国特奥日活动”和吉林“第三届中国残疾人冰雪运动季中国智协主会场活动暨十省(市)特奥联谊活动”,获11枚奖牌和“体育道德风尚奖”。积极承办了主题为“寻华夏之源,观周风秦韵”的第六届陕西省残疾人作家采风活动,来自全省各地近40多名残疾人作家参加,推动了我市残疾人文学创作工作。联合省自强中专、市图书馆和特教学校、指导各县区开展了2018年“书香中国阅读有我”活动,营造了全民阅读的良好氛围。组织市飞翔艺术团、残疾人阳光秦腔团和合唱团深入扶贫村、社区、助残活动现场演出70多场,活跃了残疾人和社区群众文化生活。
    ()立足残联本职,切实抓好残疾人精准脱贫工作
    认真实施《宝鸡市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
 协调民政、扶贫、卫计等部门落实残疾人低保、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扶助政策。在全市残联系统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精心实施了“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残疾人阳光增收”、“农村残疾人电子商务扶贫”等项目,召开了全市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会,组织人员深入武功县脱贫示范点参观学习,各县区交流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助推贫困残疾人增收脱贫。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两扩面”,指导麟游县和太白县创建省、市残疾人脱贫工作示范县。完成了陈仓区赤沙镇西一村包抓帮扶工作,脱贫30户116人,实现了整村退出。
    ()认真探索创新,扎实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
    指导陇县、金台区继续开展全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试点。精准康复手机APP信息采集录入41129人,评估签约17389人,服务22970人次。对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1-2级重度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几类重点人群100%全面签约,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依托市口腔医院建立宝鸡市残疾人口腔医疗康复中心,为全市残疾人提供口腔健康医疗服务。陇县“精准到人”贯穿于康复服务全过程的作法在《中国残疾人》2018年第1期上刊发,“四三二一”(即:四步联动、三项机制+三项举措、两种模式和一个目的)工作法在全省残联理事长培训班上交流。《宝鸡日报》以“为残疾人插上‘隐形的翅膀’为题对全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省级扶持,申报建立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康复服务站296个,配备价值205万元的康复设备。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牵头起草了《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强化宣传推介,积极营造了矢志追赶超越氛围
    承办了中、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集善扶贫健康行”骨关节康复项目启动仪式和中智协“牵着蜗牛去散步--看周秦文化”全国联动主会场活动,组织开展了宝鸡市全国第十九个“爱耳日”、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宣传,持续加快追赶超越,扩大了残联对外影响。2018年9月宝鸡市残联参加全国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补贴制度建设推进会,并作了题为《创新机制,精准服务,努力探索残疾人辅具服务“四化”新路径》的经验交流,其做法受到了全国残联系统辅具同行代表的一致肯定。组织实施的“残障社群社会融入”志愿助残活动被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11个部门评为2017-2018年度陕西省“最佳志愿服务”项目。
    ()从严从实要求,持续推进残联组织和作风建设
    组织市残联班子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两会及省、市委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和群团工作改革要求,扎实开展了“新时代、新作风、新超越”主题教育、“学习梁家河大学问、坚定理想信念”和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等活动,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升了残联工作效能。对2014-2017年中省资金项目进行自查和集中检查,梳理汇总残联系统和业务协作机构在资金拨付、项目管理、监督检查、执行效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层层传导压力,抓好整改落实,推进助残项目规范化管理。顺利召开市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主席团、执行理事会和市级各残疾人专门协会领导机构。组织机关党员引导文明交通,主动到所在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促进了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常态化、长效化,获党建共促先进单位。选送的《写给女儿的一封信》获全国第六届“引领女性阅读,建设文明家庭”读书征文活动优秀奖。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市直机关第17届运动会篮球、拔河、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的比赛,获体育道德风尚奖,女子篮球队获第二名,羽毛球女子个人第一名。组队参加了市直机关“庆元旦、展风彩、有作为”首届气排球比赛获三等奖。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一个全额事业单位:

001.png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18个;事业编制17个。现有在职人员39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事业人员1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9人。

002.png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本年收入总计1947.56万元,较上年减少了218.68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项目经费收入减少。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59.56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282.7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项目资金718.85万元结转到2018年,并在2018年实施完成支付;二是2018年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资金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947.56万元,均为财政拨款1947.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9.56万元,占总收入的7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8万元,占总收入的27%,为中央彩票公益金拨款。

003.png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 本年支出合计265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36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 15%;项目支出2252.19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残疾人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我会主要包括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教育就业和扶贫、残疾人两项补贴、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以及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85%。

004.png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947.56万元,较2017 年减少了218.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2)2018 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59.55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1282.7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上年项目资金718.85万元结转到2018年,并在2018年组织完成项目实施;二是2018年中央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增加幅度较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1.55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具体包括: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0.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0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0.6万元);②残疾人事业支出2065.55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残疾人困难救济、残疾人无障碍改造、残疾人教育培训支出及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目);③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15.3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1.1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7.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9.9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27.38万元(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528.00万元(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528.0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和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85万元,比年初预算2.50万元增加0.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万元,年初无预算。公务接待费1.0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了0.58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淮北、泰安、连云港三地市残联项目考察、交流、调研发生的费用。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年初无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1.78万元,与年初预算2.00万元相比,节约0.22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增加1.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增加0.63万元,增加了73%,主要是承担上级及淮北、泰安、连云港残联等相关部门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车运行费支出增加了0.55万元,主要是车辆中期保养和车辆保险支出。

 (1)  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 年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0人次,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公务车辆购置0辆,支出0元。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2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0.55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进行中期保养和车辆保险支出。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7批次261人次,支出1.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了0.62万元。主要是承担上级部门项目调研、资金检查等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包括接待淮北、泰安、连云港残联来我会参观、调研辅助器具规范化建设发生的接待费用。

2.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支出0.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68万元。,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残联系统干部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发生的干部外出培训支出。

3.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18.11万元,主要是召开“宝鸡市残疾人第五次代表大会”和全市残联系统工作会发生的会议费用。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6个,分别为:残疾人公益岗位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人缴纳养老保险补贴,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残疾人托养基地建设项目。共涉及资金 26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05.png

0006.png

07.png

 


008.png

009.png

010.png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09万元,用于维持残联本级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了12.68万元,主要是会议费支出增加较大,支出增加原因是2018年召开了“宝鸡市残疾人第五次代表大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

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2.png

23.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