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宝鸡市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实施方案<2015年-2020年>(试行)》的通知
宝市残联发〔2015〕165号
各县(区)残联: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促进残疾人健身体育、康复体育、竞技体育的均衡发展,创新残疾人体育服务模式、服务项目、服务效果,充分保障残疾人尤其是重度残疾人平等享有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成果,实现健身运动和康复运动有机融合,促进广大残疾人身体素质和健康状况普遍提高,根据省残联办公室《陕西省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实施方案(试行)》(陕残联办〔2015〕69号)通知精神,制定我市实施方案,请按照方案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宝鸡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11月16日
宝鸡市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
计划实施方案<2015年-2020年>(试行)
残疾人康复体育是顺应广大残疾人的健身需求、提高生活质量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全民健身和残疾人体育的组成部分。康复体育是通过实施个性化的体育锻炼,在康复治疗过程中,帮助残疾人恢复或保持一定的器官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身体器官或组织的残疾而带来的功能缺失,包括医疗体育、矫正体育等。目前,康复体育在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占据重要的位置,特别是针对重度残疾人,多种适合的体育锻炼形式已成为康复训练的有效补充。根据《陕西省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精神和我市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基本的康复体育服务,推动不易出户的重度残疾人在家庭享受到基本康复体育服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15年11月至2020年12月
二、实施对象
“十三五”期间,对具有宝鸡市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1491名不易出户或家庭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实施康复体育家庭关爱服务。
三、实施机构
各县(区)残联、社会助残组织、相关企业、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
四、实施目的和原则
1、通过实施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进一步面向基层创新残疾人康复体育服务模式,不断满足残疾人康复锻炼、提高机能、恢复能力的基本需求;
2、拓展和丰富残疾人康复体育服务内容,带动残疾人康复体育项目普及、器材开发、人才培养、机构建设等;
3、传播残疾人康复体育知识,培养残疾人康复体育意识,引导残疾人健康生活意识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促进残疾人康复身心,强身健体;
4、扩大社会宣传,提升公众对残疾人生存状况的关注度,吸引和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残疾人公益事业,不断提升残疾人康复体育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实施内容
入户为重度残疾人提供适宜的康复体育器材、配套发放康复体育器材使用光盘、康复体育指导员进家庭指导(即“三进提供服务”), 让更多重度残疾人享受个性化、精细化的居家康复体育服务。
六、实施步骤
(一)试点阶段:2015年11月-2016年3月
1、 确定服务对象
2015年试点预算未列入,11月底前,岐山县、扶风县、眉县、千阳县、凤县五个试点县可结合无障碍改造,分别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按任务指标(见附件1)的130%,对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进行入户调查,认真填报残疾人“三进提供服务”需求入户调查表(见附件2),掌握残疾人对康复体育的基本需求,并按需求程度对服务对象进行排序公示,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确定接受服务对象。
2、组织实施
(1)12月中旬前,落实相应经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残疾人康复体育器材进行招标,择优确定合作企业,按照协议按时保质完成相关产品生产研发制作,编制与器材相结合的残疾人康复体育方法和指导资料。
(2)12月底前,各县残联配合合作企业按照残疾人家庭名录赠发康复体育器材,并对残疾人家庭成员或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进行培训,使每户受益家庭成员或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能指导残疾人进行康复锻炼,保证每户受益家庭有1名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跟踪服务。
3、总结反馈
2016年3月底前,进行绩效评估并收集残疾人本人或家庭对“三进提供服务”效果的反馈信息(见附件3),合作企业对残疾人家庭使用产品和接受服务情况进行回访,建立长期跟踪服务,及时采纳残疾人提出的改进建议,做好项目总结报告。市残联根据试点县的反馈信息和合作企业的总结报告,制定全市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计划服务标准。
4、检查验收
项目实施完毕后,市残联适时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验收,为迎接省残联检查验收做好准备工作。
(二)扩大试点阶段:2016年
在2015年试点的基础上,2016年各县(区)制定本地试点方案,按照任务指标(见附件1),使全市215名不易出户或家庭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得到服务。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至2020年
各县(区)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三进提供服务”的模式和内容,完善家庭关爱计划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按照每年的任务指标(见附件1),到2020年年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
七、职责分工
1、市残联负责制定全市工作方案,对项目受益人和康复体育器材及生产合作企业情况进行审批,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验收,报送项目实施报告。
2、各县(区)负责确定项目受益人,入户调查摸底,确定配发的康复体育器材、配套发放康复体育器材使用光盘、康复体育指导员进家庭指导(即“三进提供服务”),完善档案资料,落实责任,保证按期完成。
3、各县(区)负责制定本地项目工作方案,确定项目受益人、康复体育器材及生产合作企业和使用者验收,填报“三进提供服务”效果反馈表。
4、市财政、市残联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八、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市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王雪峰 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副组长:张永鹏 市残联副理事长
成 员:张海勇 市残联宣文办主任
刘菊红 市残联宣文办副主任
各县(区)残联理事长
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宣文办,具体负责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项目的任务安排、协调指导、组织验收等工作。
各县(区)残联也要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九、保障措施
各县(区)残联要将残疾人康复体育纳入当地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继续开展和基本公共服务、文化等专项计划,不断推进残疾人康复体育纳入各级基本体育服务体系大局,将“三进提供服务”纳入全民健身和民生工程的扶持范畴,予以专项经费保障。市残联积极申请上级残联市财政支持,并根据各县(区)落实情况进行相应补贴。
十、工作要求
(一)调查统计,摸清底数。各县(区)残联要充分利用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中重度残疾人对康复体育的基本需求和残疾人身体基本情况等,建立数据管理系统,做好康复体育器材配发的台账登记统计工作,为“三进提供服务”有效实施提供翔实、可靠依据,全面提升残疾人康复体育科学化管理水平。
(二)规范程序,政府购买。此项工作各县(区)均应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委托相关企业或机构针对重度残疾人的个性化需求,研究推广简便易行、实用性强的康复体育器具和方法,开发生产残疾人康复体育小型器材,编制与器材相结合的指导资料(包括:图解、光盘、手册、挂图等),制定入户指导服务方案,为重度残疾人提供“一人一策”康复体育服务。要组织向社会征集康复体育器材和方法,由专门协会和残疾人进行评估认定,开展推荐和推广工作。选择合作机构要遵循政府购买服务的原则确定相关企业或社会组织,做到程序合规,择优合作。
(三)稳步推进,精准实施。依托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社区残协,并委托合作机构入户为重度残疾人提供“三进提供服务”。项目实施家庭的选择要根据入户调查结果进行筛选排序,以生活困扰急需家庭为优先;入户服务过程要落实器材使用、知识普及和指导服务相结合,合作机构须派专人配合,同时做好登记台帐,为日后接受审计检查和绩效评估打好基础。
(四)督查评估,注重实效。各县(区)残联可直接或依托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委托相关社会组织,每半年收集一次残疾人本人及家庭对“三进提供服务”效果的反馈信息,设计和制定绩效评估办法及工具,以康复体育器材是否适合残疾人康复健身,企业进家庭指导服务的时间和效果、服务态度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为主要内容,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检查。服务效果反馈信息要兼顾整体意见和特殊要求,为建立制定残疾人康复体育入家庭服务标准提供充分依据。县(区)残联每年要对“三进提供服务”情况进行入户调研,省、市残联要进行抽查,项目合作机构应建立定期回访和跟踪服务机制,及时采纳残疾人提出的改进建议,做好服务升级。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实施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的重要意义,宣传爱心企业的善行义举,普及科学健身知识,营造社会关注残疾人、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六)按时报送资料
各县(区)残联要按照工作流程,在阶段任务完成后及时将本县(区)工作方案、《残疾人“三进提供服务”需求入户调查参考表》、《残疾人“三进提供服务”效果反馈表》、项目实施及总结报告报送市残联,随时接受省残联检查验收。
附件:1、宝鸡市“三进提供服务”任务指标分配表
2、宝鸡市残疾人“三进提供服务”需求入户调查参考表
3、宝鸡市残疾人“三进提供服务”效果反馈表